欠货款被起诉,可以积极应诉,积极想办法支付货款。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合法追讨拖欠货款的条件如下:
1、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证据,如交易
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债务人是
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