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生有5个子女,大伯、我爸、三叔、四叔还有小姑,大伯属于倒插门出去的,三叔四叔前几年都因病去世了,小姑是嫁出去的,爷爷身边就我爸一个。2010年我奶奶去世时,因为四叔身体不好,农村里讲究分配老人,所以我奶奶就分给了四叔,丧事由他办理,爷爷就顺其自然的分给了我爸,自此爷爷就一直住在我家,由我爸赡养,日常生活各种包括每年的住院都是我爸管,现在我爷爷病种,医院检查是肺癌,肺上有一个很大的癌细胞,镇上的医院是建议出院在家吃中药调理,因为毕竟差不多80岁的人了,动手术也不一定好。但刚从镇医院出院,我大伯他们又说去市医院检查,关键是也没人出钱,我家条件也不是很好,前几年供我上学我爸妈都在外面打工,现在也是,如果不出去打工,家里的开支又没办法,我就想咨询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我爷爷的五个子女都有赡养义务么,分别是怎样。因为我网上查说不管是否分家,是否外嫁,子女都应该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麻烦啦

2019-01-17 12:5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子女已成年,但尚在校就读的,如果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如果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即使仍在校就读的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