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撤股清算方法如下:
1、其他合伙人应该按照退股的时候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按照退伙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合伙人即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应当相应扣除赔偿额;
3、返还财产的方式,可以通过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返还。
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
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产生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为合伙的目的未能达到,合伙人无意经营下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
合伙清算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无限
连带责任,共同承担经营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