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半年前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前夫说欠下了三十万的债务要求我和他共同分担,我在没有见到债务证明的情况下就答应了,因为当时他说没有写欠条我就给写了一张一个月之后还款的证明,后来我听别人说是假的就不想给了,现在那个人拿着我离婚时写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我还款,请问我可以起诉怀疑当时的债务问题吗?如果我前夫和欠条上被欠款的人联合起来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1-17 12: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给你的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起诉对方.你如果收到对方还的部分欠款,给对方出具收条即可.如果重新写欠条,也可以,但是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的,还是建议尽快起诉,这样的话在保障债务的履行上要更有利.至于律师费用,因为不知道对方的户籍等情况,不好确定管辖法院的远近,所以就不好确定具体的费用.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提交支付令申请时,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并在申请书中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薪金的数量,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告诉债务人自收到该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给付申请人欠款本息以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债务人在这期间既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又没有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比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支付令的手续简便、费用较低,当事人可以独立完成,如果顺利一个月内就能拿回欠款。

  • 1、如果债务尚未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那么在出借时一定要出具欠条,欠条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明。
    2、如果债务已经发生,但当时没有立下欠条,那么你在参加法院诉诉讼的时候尝试一下提供其他证据:借款时在场人出庭作证(必须是借款时亲眼目睹的,道听途说的不算),录音录像(你打电话向他催收借款,把他承认欠款的对话录下来)。
    综上,欠条是欠款人出具和签名的,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胜诉率基本100%。
    证人证言,由于证人的身份问题,在场人必然是某某一方的朋友,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录音录像,当今的数码世界如此精彩,破解技术也如此高超,也可能会影响录音录像的真实性,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