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学生,7月23日,我在南京百姓网上看到一条租房息,比较适合自己,于是我打电话过去咨询,但是对方是中介,于是便让我带身份证去他们公司。下午我到了他们公司,那个经纪人让我们交了200,就写了一张收据(信房屋信息费,此费不退,负责满意为止),然后给了我合适那间房子的联系人号码给我,让我晚上7点自己去看房,可是晚上7点我联系那个房主,那个房主又说不方便住。于是中介公司又让我第二天下午在原地等,说到时候再给一些房源给我。今天下午,中介公司给了我很多联系方式,我打了好多电话,房源都不让我满意,因为我之前和他们说过价格不要高,可是今天价格却是两倍以上,而且还有的房主说我被骗了,他们并没有找中介帮忙出租房子,因此,我决定不租房了,下午我来到他们公司,跟他们讲了好长时间,他们就是不退钱,他们还说我要是现在不租房着胆子以后还可以用,还让我回去加他的qq,说把他们公司内部房源信息网址给我,我回来加了qq,打开连接一看却是365房产网,我还在个人发布里面看到了他们中介公司今天给我的房源,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回之前交的费用。。。

消费者维权
2019-01-17 09:3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找中介买房注意事项包括:
    1、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在现今的二手房交易中,买房双方需要自行缴付房款,中介只起着监督的作用。而不少中介人员将劝说客户把房款缴付中介代为保管,很多地方会遇到占用房款,为公司牟利的情况。譬如有些中介甚至占用房款长达两至三个月,让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造成很多损失。因此为了不造成此类纠纷,建议不要缴付房款给中介。
    2、交买房定金要慎重签订合同后才能缴费定金,中介买房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对房屋的价格、付款形式以及屋内物品都要进行确认,房产中介一般只会说其他再商量之类的花语,让你赶紧安心,赶紧签字。因此要注意一旦钱财缴纳后就没有了制约房产中介的砝码了。
    3、确认产权是否明晰中介人员当然不可能会说产权有问题的情况,这些忽悠的字眼务必不能相信,必须等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缴付合理的费用。合理做法为同一天中介进行产权调查,然后缴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房屋产权确实有问题,譬如有抵押、查封等现象,可以质问中介。特别注意的是贷款问题。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房子算是抵押给银行,应该算产权。
    4、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如果前面的事情理顺了,后面就好办了。中介会有一份统一的正式合同,需要注意的就是补充条款的攥写。一般来说,会提及双方的责任与权利。双方的违约责任都应该明确约定。对于二手房合同来说,有一句话说的恰到好处,"先小人,后君子"。
    5、中介费较后付清许多房产纠纷都是因为提前付清了中介费用,而买房者并没有对房子的各种事项了解清楚造成的。一些中介在买房者付清全部费用后,服务就不会认真执行了。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被中介忽悠而晕头转向,较后自己吃了亏。通过中介买房,一定要警惕以上注意事项。
  • 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  
    一、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的租金收入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的,免征营业税,但仍应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在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这一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如上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总和并非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的简单相加所得的37%的税率,因为它们的计算基数不同。其中,5%的营业税,其缴纳的基数即为租金的收入;12%的房产税,其缴纳的基数是租金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其基数为租金收入扣除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再扣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扣除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 就租房收据一般来说,法律事实、法律证据这些都是针对具体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如果抽象的说房租收据,则由于这是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中某种法律事实的证据,而我国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是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所以也可以抽象的说房租收据是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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