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继承问题. 我的母亲是2010年去世,我的姥爷是2011年去世,现在我姥爷名下有一套房子要拆迁,我现在可以替我母亲继承我姥爷名下房产的一部分吗?我的姥姥还活着还有个舅舅。是我们三个人可以继承吗。我要是能继承,我继承的比例是怎么分呢。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如果他们不让我继承改怎么办?

2019-01-17 08:38: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即使女孩被判归女方抚养,即使女孩已经出嫁,女孩也仍然有对生父遗产的继承权。 但如果男方留下了有效遗嘱遗赠协议指定让其他人继承,没指定女孩继承的,女孩则不能再继承生父的遗产。
    如果生父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或者虽然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但遗嘱或遗赠协议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时,女孩有继承权,女孩和男方后妻、男方的其他子女、男方还在世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是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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