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学校宿舍因为口角纷争动手打架,对方先语言挑刺自己也语言 然后对方先动手,然后对方又去叫同伴过来,两人对我自己二次殴打半个小时 ,被扇巴掌,用拳头殴打。 自己被打完后发现手上有伤漏出骨头,被缝好几针。 对方一人断了半颗牙。 自己已报警,现在自己在医院住院,而他在学校正常上课照常生活。 这是谁的责任?需要赔偿或者给他修补牙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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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打架主要责任在学生家长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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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可以报警处理,如果伤情不重,可以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由警方调解处理,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出现打架的情况及时报警即可。至于赔偿方面需要看具体的伤害情况而定。
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再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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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
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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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