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怀孕,今年8月份生产,目前休产假在家。第一个月的产假工资公司是发放全额工资,但这个月公司却说要按公司制度办事只发固定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这样发放的话我的工资就比以前的少了一半多。

我想问的是:

1、去年我们公司也有人休产假,并且工资是全额发放的。产妇发放固定工资是今年公司新增加的制度。我是去年怀孕该条例对我有效吗?2、我的工资虽然分为几块,但每月的发放都是固定的(全额工资),公司这样处理对吗?。

我产假前每月所得工资组成(岗位+基础+绩效+安全奖)

妇幼权益
2019-01-17 06:28: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假工资怎么发?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 1.无论是否缴纳生育保险,按照法律规定,产假工资按正常工资发放。但是很多公司会按基本工资发放。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在仲裁层面而言,又不是很好处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仲裁机构都很少管。
    2.如果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社保局发放,不过是经由公司账户发放,还会发放营养津贴等。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 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