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公司有个男同事,去年12月份左右我认了他做“义父”。目前我义父和义母闹离婚,我义母每天白天和夜里都给我发信息。

白天的信息内容每次都围绕3点,1是我把我义父的心钩走了,2是我妈和我义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3是我妈之前离婚就是为了和我义父在一起。

夜里的信息内容就是我义母请“高人”在我妈和我义父身上放了鬼和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我目前的证据有?1,我义母的骚扰短信(特别是我已经警告过她,她的信息已经影响了我,不要再给我发没有证据的言论。另外她也在其他人面前保证不会再发信息骚扰我,但是之后每天变本加厉的发,编不出新信息就发以前发过的)

2,我有书信、文字证明我父母离婚,过程早于我和我母亲认识我义父本人,所以我义母所谓“为了我义父,才离婚”为污蔑

3,我妈其他同事,我义父亲友,均收到我义母的短信,内容涉及我母亲和我勾引我义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之类的。

4,我义父义母的亲友及师父可以证明,二人矛盾早在10年钱就曾激化,并曾试图离婚,且责任在于女方虐待孩子。这与其所谓我和我妈的出现破坏她家庭相违背。

目前她的信息已经给我和我妈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带来负面影响,请问我能告她么?

我还需要手机什么证据?

2019-01-17 03:5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还受理。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要依法登记,以规范收养的登记行为。这种登记可以很好地维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而且还能确定谁是被收养人的监护人,并且保护收养双方的合法权益。
    而当持有此证,就表示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监护人,需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而被收养人也要对收养人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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