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三万块钱不还,两年了,当初没想过跟他要利息,但是他做人太差,我如果到法院起诉,可不可以要求他还钱而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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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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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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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
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法律
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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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