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从2018年01月09日正式在福建莆田某公司工程管理部上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本人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于2018年02月28日向工程管理部主管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口头离职申请xx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领导让我从公司OA办公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本人于2018年3月1日在xx公司O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于3月2日在办公平台系统上收到工程管理部主管批示退回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上批复“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经多次找永荣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提出离职申请,不予办理离职,离职手续办理结果未遂。本人于3月4日离开公司。本人和福建莆田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25日发放上一个月工资,2018年2月1日到2018年2月28日一个月工资按合同约定应于3月25日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但时至今日2018年4月1日工资也未发放。经多次联系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给予答复是:工程管理部部门主管在离职申请上批复为“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作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发放2月份工资,公司扣除2月份工资。您好!本人从2018年01月09日正式在xx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上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本人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于2018年02月28日向工程管理部主管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口头离职申请xxx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领导让我从公司OA办公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本人于2018年3月1日在永荣公司办公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于3月2日在办公平台系统上收到工程管理部主管批示退回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上批复“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经多次找永荣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提出离职申请,不予办理离职,离职手续办理结果未遂。本人于3月4日离开xxxx有限公司。本人和xxxx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25日发放上一个月工资,2018年2月1日到2018年2月28日一个月工资按合同约定应于3月25日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但时至今日2018年4月1日工资也未发放。多次经电话联系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给予答复是:工程管理部部门主管在离职申请上批复为“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作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发放2月份工资,公司扣除2月份工资。您好!本人从2018年01月09日正式在某公司工程管理部上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本人因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于2018年02月28日向工程管理部主管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口头离职申请,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领导让我从公司xx办公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本人于2018年3月1日在公司xx公平台系统上提出离职申请,于3月2日在OA办公平台系统上收到工程管理部主管批示退回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上批复“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经多次找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提出离职申请,不予办理离职,离职手续办理结果未遂。本人于3月4日离开公司司。本人和福莆田某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25日发放上一个月工资,2018年2月1日到2018年2月28日一个月工资按合同约定应于3月25日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但时至今日2018年4月1日工资也未发放。多次经电话联有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给予答复是:工程管理部部门主管在离职申请上批复为“考核不合格,不需要申请离职”,作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发放2月份工资,公司扣除2月份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6 18:3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发生工伤如何索赔
    试用期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首先要看该单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体。如该单位无用工主体,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按民事案件处理,而民事案件赔偿是要按过错来承担责任的。
    2、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务必要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如果无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拿用人单位给发的工作证、上岗证、工资单、员工手册或工友证明等能够证明与该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为从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为3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是否构成工伤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如对工伤认定无异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请。
    试用期间的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如果受伤时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可由社保机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以上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