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广州2014年4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公司税务
2023-04-10 23:42: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的期限根据您的工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
  • 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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