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未婚妻是经媒人认识的,按我们老家的习俗给了女方彩礼,摆了酒席,之后我俩就到外地打工,好景不长婚后因为家庭小事我们争吵起来,在一起大概生活了20多天,她就提起要回家,我劝了好久都没用,她回去之后,第2天我也回去了,在她家父母就问为什么回来,我们就在吵起来,吃完午饭她就趁人不注意就离家出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去那了,我到处找她没找到,就这样我们就分开了一个多月,后来她回去了,我也回去经过双方父母调解我俩和好了,再次出来打工,可又没过一个礼拜她又失踪了,现在我和她没法在生活下去了,就找她家退回彩礼,她家就以人在我这走的不肯退彩礼,要我找到人再说,现在我找不到人,请问我起诉她家要求退回彩礼,能要回来吗,是不是要找到未婚妻法院才能做出判决?

2019-01-16 15:36: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一年后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看情况。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 结婚几个月离婚,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企业发生争议,到法院起诉须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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