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去年7月调入一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今年七月份到期前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并出具合同到期不续聘通知单,至今我一直未找到工作。请问

1.单位首次签就签订一年合同是否合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中说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

2.我这种失业的情况事业编制还能保留吗?

2019-01-16 15:2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你不续签的,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的,公司则应当给与你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五年为五个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如果属于劳动者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者离职后可以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另外需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依法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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