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现在单做了2年了,单位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给员买任何社会保险,工资每个月从来没准时发过,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6 14:2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补缴社会保险;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违法辞退,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是自己辞职需明确企业违法侵权的事实和理由,否则,原则上没有补偿金。
    等。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算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份合同原件。
    2、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的,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加班工资,但不能直接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如果因为你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你赔偿。
    3、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提前申请,实际上班的工资应当支付给你,不给工资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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