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年借款给别人,做了抵押。后来偿还不起,法院查封房子,但一直未执行。现在才晓得,在我们法院查封之前还有两个法院查封。在抵押给我们之前,其房屋抵押给了一个小贷公司200万。(房子最多值100万)请问我们还能拿到钱吗?

2019-01-16 11:14: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如果债务人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妨碍债权人对该房产申请查封。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寻找债务人有无隐匿、转移的财产,并及时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还清银行债务后,该房屋可以解押,债权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债务人未清偿银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优先清偿银行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借款。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动产或不动产做抵押物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须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抵押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私人之间借贷用房产证抵押一般有法律效力,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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