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马上29,单亲家庭长大。小时候判给母亲的。对象处了5年了,准备结婚。今年4月和女方家长碰面了,当时口头上已经定亲了,7月我到

女方家里,女方提出把该走的流程走了,尽快把事办了..我妈妈说她把老本15万都拿给我,而我爸听到要拿钱了,直接消失了2个月。消失前

说他的钱他在5月份的时候买房子用了..现在都9月了,2个月的时间我根本找不到他,他之前那家的房子也卖了...都是这2天我跑到他单位去

问才找到人的。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小时候他基本就没管过我。当时法院判的每月120块的生活费,每次找他要的时候都是求爹爹告奶奶的,学费根本不敢想

,每年都是像叫花子一样把生活费要来当学费的.

现在他说他没钱,这婚事十有八九黄了..

本人从来就没啃老过,我上班以后车子之类的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爸提供的,就因为之前双方定亲,我把我买车后剩下

的积蓄都砸进了这套差不多房龄10年的老房子....中途我爸没花一分钱,哪怕是买车那天吃午饭都是我给的

女方家庭条件很好,老丈人说彩礼只是意思一下,但是要30万走个流程,流程完了双倍返回来,就这样我爸说话都两面三刀的。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之前想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查了一下又不合法.想寻求法律的帮助.

顺便在说一下,我爸今年马上57了,在开公交车,收入还没我高,家里的钱全是后妈在管....就现在住的这房子后妈都说她要拿来养老,让我自己去奋斗,什么都不会给我..

而我妈都已经退休了,她没有房子,以前就是个工人...如果我妈有一套老房子在,我也不会去求我爸,我自己贷款就行了,问题是我和我妈根本没那些固定资产给我们贷款.....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和女朋友五年的感情,难道就因为这等下贱的现实而分开吗?

名誉毁谤
2019-01-16 08:58: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只要无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此约定合法有效。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可先行就彩礼的返还问题呢进行协商,在则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赠与的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

  • 一、 如果是在婚后买的,除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的以外,离婚时照约定的分割。对没有约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或对半分割。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妥当,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审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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