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商业用地,地是租的,房屋是自己的,但是地到期了,请问如果甲方终止合同,乙方的房屋应不应该得到补偿

2019-01-16 06:3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车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合同的,租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 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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