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有一笔借款8年未还,有担保人写的欠条,还有身份证号码,是认识的朋友,到现在人已经消失了,电话号码也改了,人也找不到,我要怎么做,如果我起诉的话,大概要多少钱。

2019-01-16 06:1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原则上实行刑民分开,有欠条的债务纠纷一般不会变为刑事案件。债权债务问题尽量用法律来解决,详细的债权债务法律条款条例华债网更为详细。但是,如果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获取借款后,根本没有归还的意愿和打算,可能涉嫌诈骗类犯罪。
    如果债权人依法起诉债务人并获得生效判决,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
  • 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实费用的具体数额。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一,借钱打借条,不是打欠条。二,借款担保人不是开玩笑的,担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到期不还或无力偿还,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借款,然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三,借款欠跑路了,如果借款到期,担保人就必须要负责偿还借款。
  •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第三,是否给付利息;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或者按手印则需要承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方式则为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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