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五级为月工资的38倍,六级为月工资的34倍,七级为月工资的28倍,八级为月工资的24倍,九级为月工资的20倍,十级为月工资的16倍,一至四级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就业补助金,五级为月工资的38倍,六级为月工资的34倍,七级为月工资的28倍,八级为月工资的24倍,九级为月工资的20倍,十级为月工资的16倍,一至四级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应当在30 日内报告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从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