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诺中的受要约人是什么

2021-06-02 18:4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您好,公司内部会议的决议,怎么出来的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建议详细描述
  • 请问1: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情况下,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了与原要约具有实质性变更的合同条件,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但要约人不同意,要约人的原要约是否失效?——在原邀约期内不失效!
    请问2:如失效,那么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假如对原要约进行承诺,该承诺是否有效?可否约束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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