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和b吵架,b,b脸上有青,第二天b住院,现在b又向a要求医院道歉和垫付医院费,b的要求受法律保护吗?

2021-06-02 18:1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建议进行医疗鉴定,以鉴定结果赔偿,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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