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遗嘱公证费用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
合同,办理
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