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正式员工,在保险公司工作,上个月末提了离职申请,正常这个月末就可以走,但是经理说公司有规定必须这个月开一单才放我走,或者就自己买保险,不然就拖着不签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9-01-15 20:5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或者是正式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 保险公司还未给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代理人合同的,劳动者可能没有工资,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劳动者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终止劳动关系前,劳动者依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受伤了,则可以在认定为工伤后,依法由用人单位赔偿一定的赔偿金,并且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