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团伙盗窃?在轿车里偷了6300(车门没有锁)?我分了3000??初犯?被抓后交给公安2900??同伙交了1800??累犯??关看守所20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予以监视居住??请问开庭后我会判多少时间??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1-15 19:3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盗窃罪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并具有累犯情节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况”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即只能在同一量刑幅度内适用相对较重的刑罚,而不能适用更重的刑种和刑度。
  • 盗窃罪根据犯罪数额量刑,属于数额较大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你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因此只要你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没有犯罪是不会被判刑收监的
  • 很多人以为人被抓了就是逮捕了,实际上不是。我们国家一般案件(贪污受贿和渎职是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先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再由检察院出面代表国家到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才是法院审判和执行。
    所以,多久判刑,要按照上面说的程序一步一步走,程序走完了,《判决书》也就下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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