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不同意结婚,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迁户口吗?

2021-06-01 20:28: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但离婚再婚需要满足再婚满一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三年以上的条件。结婚且已在配偶所在地实际居住,本人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配偶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迁入人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投靠的,应当符合在户口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结婚且实际居住的条件。其中离婚再婚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一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需符合离婚再婚满三年以上的条件。征地开发地区夫妻投靠迁移入户的,仍按征地开发地区户口迁移的有关文件执行。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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