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遗嘱的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程序?

2021-06-01 15:46: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见证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外的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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