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7月卖了房子签了买卖合同,现在不想卖了。对方交了5W定金。已经网签,没有面签。本来是想换房的,但现在房价涨幅太高,成交的价格已经不足以支付我换房的首付,所以我不想卖了。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撤销合同吗?如果买房不同意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不是就必须要继续履行合同,完成交易。

2019-01-15 14:4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缴纳要交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买房逾期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条款,违约后就需要缴纳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3)双方另地约定。
  • 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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