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46岁了,女性,曾经离过婚,有一11岁小女儿跟着我,另外有2个儿子跟着前夫,我在03年的时候带着女儿嫁给了一个年龄大点的男人,男人的前妻是有病逝去的,那个男人同意,在他百年之后,家里的那套2室一厅的房子留给我,本来他有四个女儿,没有男孩,但都已经嫁人了,在生活期间,本来打算把房子先过户给我,由于前妻死前没遗嘱,按照法律,他的四个女儿有继承房子一半的权利,需要在过户手续上签字,那个男的愿意签字,但是他那四个女儿不签,所以房子一直没有过户给我。

最近,那个男的因为心脏病,冠心病等一些病情住院了,我忙前忙后照顾他,医生说他的身体需要做搭桥手术,但是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我也没有工作,男的只有一个月不到2千的退休金,之前住过一次院,用的2万块钱是从他2女儿那拿来的。现在他那四个女儿逼着我,让我找6万块钱来给男的看病,说如果找不来,就让我和那男的离婚,说房子没有我一点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

主要就是一下几个问题:麻烦我还想问一下,我丈夫有退休金,他现在住院,他的女儿们该不该给他出医药费,不出可不可以告他,还有,他们现在逼迫我们离婚,算不算违法?

离婚
2019-01-15 14:1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