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个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1 22:45: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按照国家规定履行


  •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比例按照5%扣除。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由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
    单位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比例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企业为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应按下列规定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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