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申请受理与破产宣告

监视居住
2021-05-31 09:1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申请受理的原因有以下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 你好 告企业 破产清算组代表企业应诉 处理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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