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鉴定费由举证方先垫付,诉讼中确定责任,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败诉方支付。根据我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
交通事故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完对方不赔钱,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