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宅基地使用权,耕作,国家有补偿,有什么标准?

2021-05-31 02: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你好,这要看土地的权属,如果是承包地耕地,没有房产也要给补偿,如果征用宅基地要看,当地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如何规定的。正常征用土地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 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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