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5.5年了。与7月份产假结束后上班,哺乳假期因感冒发烧请了4.5天病假,病假都有医院病假证明,都经部门经理同意的后批准的。假后公司管理部以病假天数多,说员工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原工作影响工作为由,要求调离原岗位,要求员工做清洁工作,员工不同意,公司知道在哺乳期不能与以开除,又不想让员工做,便向的想让员工走,请问员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上班过程中公司已各种规章制度来罚款员工等手段。员工维权?公司找员工茬后如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开除了,怎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