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合同使用者能否随时终止我们的工作。

2021-05-30 21: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和委托代理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可以要求劳务公司赔偿
  • 您好!按照您的说法,您的工作应属于非全日制的,很抱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对方可以和您解除劳务合同并不用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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