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但我是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给我的工资是24/小时,然后我跟工厂签了一份正常员工的合同;和劳务公司签了一份补差价的的奖励金合同,此合同时间为1月31日,合同上面写着“每月12号在职方可享有奖励金”,我原打算工作到1月份结束,2月份就离职,但是劳务公司告诉我必须2月12日在职才能发放1月份的奖励金,但是此前我问过当初的招聘人事,他跟我说奖励金会在1月31日工作结束后立即发放,所以我现在想问下,如果1月份结束的时候,劳务公司不给我发放奖励金,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30 1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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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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