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
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授予权利的期限
3、委托人签名,注明时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