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为工伤是不可以的,因为工伤认定的前提必须要有一个交警部门所出具的关于交通事故相关的责任的认定书,如果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交警部门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毕竟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一般性质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本案中交警部门并未就杜某某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