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六年,因为公司经理为了个人欲望故意为难我。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他亲自把我送到了另一个地方。我不同意。他告诉我不要这么做,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既然我辞职了,公司会补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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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而提起辞职的,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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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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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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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