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抚养征收收据丢失

2023-04-12 14:45: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 社会抚养费的凭证丢了,当事人可以到计生办开具交费的证明,加盖公章,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对于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地计生办是有收据存根的,在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去相应的做出征收决定的部门,带上有效证件去计生办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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