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因为工作太累了,然后辞职,老板不同意,是我的年轻太冲动就没去,过几天我去向老板要工资,将近还有3千多的工资,老板知道我不想干了,故意刁难我,说“不是不给你工资,让我2013年年底,去拿工资”。不知道我这样会不会受法律保护,可以拿到工资。

2019-01-14 06:3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离婚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原则上一人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劳动者提前辞职,老板不同意,而且不发放工资,那么带上工作证据,比如工资条、通话记录、同事人证、签单记录等,反映到当地就业局或者仲裁委员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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