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和一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离婚
2019-01-14 06:1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婚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婚姻法解释
    (三)》主要内容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 如果子女在购买房子或自己建设房子的时候已经成年,也出了资金,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出孩子的那一部分,其余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离婚时孩子还未成年,或在建设该房子或购买该房子的时候,孩子还未成年,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孩子的份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