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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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16:5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来处理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为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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