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就是最后消费者找商家说理,双方有分歧的时候,以店家的说法为准。经营者在合同文本、商品广告、优惠券、赠券及店堂告示中所谓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最常出现在商家组织的活动中、注册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广告中。归其本质,这些活动协议、用户协议,法律性质就是合同,虽然广告通常不算合同,但是如果去参与了活动,那么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也会有这句话。
这就可以理解为最终解释权解释的是合同,针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就是最终解释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