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是一个二婚家庭,跟前妻我们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孩子归她,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扶养费我都不出,现在我又结婚了,有了女孩,前妻现在非要把孩子给我,现在的老婆是死活不让回来,回来就跟我离婚,律师您说我怎么办?我第二次结婚的时候,前妻也不给我孩子,我就答应现在的老婆孩子不会回来 ,结果现在孩子要回来,孩子已经满十周岁了,我也有这个义务是吧,不能拒绝,可老婆要离婚,现在天天生气,没办法了,现任老婆跟我的小孩刚满五个月,如果老婆要跟我离婚,我婚前的存款会不会被分割,人家说我骗了她,法院会不会判我给她损失费,还有现在的小孩会判给谁,扶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我不要前妻的孩子能行吗?这次结婚也花十来万的。

离婚
2019-01-13 18:4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婚姻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注意:判决离婚后就婚姻关系问题当事人不得上诉,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