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质押合同担保多个主债权

2021-05-28 03:4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这要区分不同的标的来认定,如果是动产质押,质权一般以交付占有时成立,不是诺成合同;特殊动产办理登记时有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如果是权利质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行;
  • 需区分不同状况: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质押人)是股东,股东需承担担保责任;而无抵押债权中,债务人是公司的,一般无需股东承担责任,则不存在是否优先问题;如果股权质押中债务人是股东,该股东其以在其他公司股权做质押,则相比较该股东的其他无抵押债权,则质押应优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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