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们家一个亲戚的公司里,性质是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一年前都是有该亲戚拥有股份兼法人。之后声称自己有事,让在厂里上班的我当法人,当后还是每月领取工资,没有其他收入。本人接待业务,管理公司,都是非常的好,可是随着时间的过去,发现该亲戚已欠下很多的债,基本都是盖有公章和签名的,但是好多的费用都是没有经过公司的,就是说到现在为止没有真正的入账,私下可能有自己的账本。一直没有公布真正欠下的数目。

为弥补这些,向别人借了些钱,有些是股东、我直接签字的,还有是我签字盖章的。另外的亲戚也借了钱,这些亲戚的帐都是没有入公司账目的,包括我的母亲。

现在欠款越来越清晰,到现在我们直到的债务已经快是企业资产的翻倍了,包括银行贷款和个人借款。由于高额的利息,已经是资不抵债,没有办法了。

公司已经拿不出一分钱了,工人工资也已经欠了快半年了。

我想问的问题是,那些股东和法人共同签字的债务怎么分配;

??????????????????????法人签字盖章的债务怎么算;

??????????????????????借来的钱没有直接打入公司账户,怎么办

??????????????????????工资付不出,法人会不会有责任;

??????????????????????法人撤销前需要做什么,撤销后会不会还有责任。

??????????????????????请律师顾问,需要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13 14:5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破产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资不抵债,应申请破产,并依法进行清算。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涉及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
  •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实有资产为限来清偿,这正是有限责任制度的精髓,不可能追及股东个人财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欠税金、劳动者工资和社保金优先支付,有抵押债权优先清偿,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逃废债务。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财产混同、业务混同;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能否适用的一个客观标准。又是一个弹性较大的条款,由法官自由裁量;
    3、在债权人利益受损害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要证明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
    4、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在主观上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5、股东所承担的应当是补充连带责任,即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权人债务,公司财产不够的,方才由股东承担。
    5、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为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有限责任的行为的股东,未实施这一行为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 可以依据公司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如果小股东或者小股东们的股权比例达到1/10便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以避免重要事项无法开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僵局。【股权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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