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祖业产,房产证写的是我太爷的名,太爷有两个儿子。这房子一直是我爷爷一家人居住,后来我爷爷去世后,奶奶翻建了旧房,房本上体现的共五间,实际共盖了7间正房,两间厨房,钱全部由我奶奶出,后奶奶也去世。我爸兄弟三个,一个姐姐,有一个叔叔已去世,现在只有老叔在此居住。后又在前面盖了三间房,并把原两间厨房拆了翻建,现因房屋要拆迁,出现纠纷,想咨询一下,如何分配财产。通过什么渠道。

2019-01-13 13:26: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获得补偿吗?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产权证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第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父母合法所有。
      小夫妻离婚时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
      该住房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和小夫妻无关。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按以下的方式来处理: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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