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债权人)和郭某(债务人)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向本人借款十一万元,并做了房产抵押登记,双方去公正处做了公正(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现还款日期已过未还分文。本人向公正处提出了书面申请,要求公正处出具《执行证书》。公正处要本人将郭某叫来作笔录,但郭某不来,公正处说郭某不作笔录,就不给本人出具《执行证书》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

2019-01-13 12:5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对于借款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办理的按揭贷款,如果所购的商品房尚未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借款人已经提前还清借款的,借款人可持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借款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在计算机商品房预售管理系统内注销抵押登记。
  •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不能、不能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只能从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短期质押贷款。只需带着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票,产权人出面,办个借款公证,家访就可以放款。,经济适应房,公寓,,商铺,按揭房,没本全款房,没本按揭房,成本价房产,标准价房、在银行有抵押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使用权房产、可上市的央产房、有产权的平房、小产权房屋、房本在银行或典当行、或房本在担保公司做抵押的、均可受理。
    4、对于借款客户,公司真正做到了让客户省心、省力、省时。并且承诺:在你没有办理完毕手续、没有拿到借款前,公司不提前收取你的任何费用。从而避免你产生任何损失的可能。
  •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通常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为: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15年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
    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当在规定的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就办理撤贷手续。
  • 借款及抵押合同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丙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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