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2021-05-27 07:3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他情形的婚姻都是有效的,有违法事由如欺骗情节恶劣,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 您好,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范围: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
    (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2)须有胁迫的行为,即胁迫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行为,并达到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
    (3)胁迫须具有违法性,包括目的非法和手段非法;
    (4)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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